这头狼非常聪明,在确认眼前只有她一人后,开始对月嚎叫,给同伴发出讯息,叶清沅惊恐地听到一阵又一阵狼嚎声由远及近传来,眼前的狼目露凶光,呲出犬牙做出攻击姿势。
野狼猛地跳起,叶清沅体内肾上腺素迅速飙升,将火把重重砸向野狼头颅,趁着它呜咽爬起迅速转身借助地势交叉奔跑,朝溪边跑去,野狼摇晃着头紧随其上。
叶清沅一刻不敢停,却在最后时刻一脚踏空狠狠摔到了一道沟里,
“啊!”
我不要死啊,求生欲让她猛地弹跳,拖了这三年爬山下水锻炼出的好身体,她脚腕生疼,却依旧奋力挥舞着火把爬了起来,耳旁是野狼充满腥臭味的呼吸,利爪紧紧插入肩膀,
“咻——”
一根羽箭破空而出,随着野狼不甘地倒地,叶清沅“哇”的一声哭了起来,
“你怎么才来啊——”
阮枫摇了摇头,颇为无奈,“我爹姓元,北戎那边不避讳皇室姓氏,元又是第一大姓,恨不得一百个人里能抓出十个姓元的,我去哪里找?”
“更何况,听我娘说,他只是一个做生意的商人,并没有什么背景,如今我已经走通了定国公的路子,只要他们那些人一句话,我就能被放出乐籍,日后被举荐为官亦有可能,前朝的辅政大臣不正是卑贱出生,照样走到了高位。”
“不知道,他让我娘等他回来,可能,死在外面了吧。”
叶清沅凑近了些,借着火光打量起阮枫来,往日只觉得他身形矫健,皮肤黝黑,现在细细看来,他五官立体到不像是大夏国人。
“你的眼珠,是不是深灰色的。”叶清沅讶异道,“以前只觉得你天生长得黑,可你鼻子这么高,眼珠子还发灰,你爹该不会是北戎的羌人吧。”
后来元朗果然不负众望,在一次次部落征战中不断取胜,最后统一了北戎。
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,元朗对发妻的情深意重,前半辈子所生子女全为发妻所出。
“乐籍在大夏受到歧视,处世艰难,你若是真有本事,为何不去北戎找找你爹呢,他可留下什么线索,听说那边民风彪悍,不看重出身,若是有那边的籍贯,说不定更容易能闯出一番事业呢。”
她气鼓鼓的样子在阮枫眼里十分可爱,“是我不好,只是我们被困在这里,还是要想办法脱身才是,不然,只怕真要葬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