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第四编 标准与尺度(2/5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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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编 标准与尺度(2/59)

续生命”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,又有“扩大或发展生命”的要求,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,于今又抬起头来了。所以,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,叫他们做“肖子”,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,去自由发展,成功超越自己的人!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,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,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,更其是显然了。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,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。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,一面更为重要的,却又是社会的服务,因而对于生育的事,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,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;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,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!这样,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,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,都该被抗议了。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,将形成一种新道德:“做父母是‘人的’最高尚、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,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!”因此,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、容易的事;人们在做父母以前,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。——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,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,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。在这样社会里,子女们便都有福了。只是,惭愧说的,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!

    依我们的标准看,在目下的社会里——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,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!或者说,父母几乎没有责任!花柳病者,酒精中毒者,疯人,白痴都可公然结婚,生育子女!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,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!因之,残疾的、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!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,却可生出许多子女;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,甚至将他们送给人,卖给人,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!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!因之,流离失所的,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!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!这正是一般做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。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。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,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;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!不独精神,身体上有缺陷的,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;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,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,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。——教他们自己制裁,自觉的不生育,或节制生育。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,或因父母溺爱,或因父母事务忙碌,不能有充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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