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家里,作为报酬,夜勤帮助这个老头儿打水劈柴洗衣服,反正就是打杂的。语言学会了,该知道的东西也都知道了,夜勤觉得自己应该出发了。他和冯德说了自己的想法,拉肯表示理解,因为像夜勤这样的年轻人,对于外面的花花世界
,很是向往,都想要去见识一番。这让拉肯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。夜勤把自己带来的那些竹筒挑选了一下,还盛放有水的,他带在了身上,而那些果子,在这几天里,也都晒成了果干,冯德给了他一个布袋子,用来盛放这些果
子。而那些肉干,夜勤就留给了拉肯,他不喜欢欠人情。随身带着的,还有他的匕首。衣服换成了异界的样式,自己的那一身衣服破的不成样子了,现在穿着的,是
隔壁林伟的。
收拾好了以后,夜勤向大家一一告别,向着早已问清楚的方向出发了,前方,是一个小城,很小,夜勤此次的目标就是那儿。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任何人,夜勤一边赶路,一边思索着以后的生活。是在异界做一个普通人,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?还是应该做些什么呢?思绪纷杂,夜勤的眼神,变得迷茫,无神。这时,一声鹰啼传到了他的耳中,夜勤身子一震,他突然想明白了,男儿在世,就应该像雄鹰一样,翱翔于九天之上,俯瞰大地上的芸芸众生!“是的,我就要做那雄鹰,飞在九天之上!”夜勤下定了决心,然后,义无反顾地向前赶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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